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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ineh台北市一名高齡八十多歲的老婦人,八年前將菁華地段的房子贈與兒子後,不滿兒子對她不聞不問,所以提告要求撤銷贈與lineh台北地院審理後,認定兒子沒有善盡扶養義務,判決須將房子還給母親。(潘千詩報導)

判決書指出,83歲的謝姓婦人於民國96年起,陸續將松山、信義區名下的房子分別贈與兒、孫後,又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撤銷贈與。謝姓婦人主張,兒子拿到房子後,將房客趕走,導致她損失三百萬租金,還霸佔二十四萬押金,而她唯一的養老收益來源中斷,本身無任何謀生能力只好提告。

台北地院審理時,兒子主張,母親繼承父親存款有相當資力卻隱匿,每月還領取老人年金七千元,認為母親的收入足以維持生活,而且自己每月也有匯款給母親,已盡扶養義務。法院調查,發現婦人名下沒有財產,雖然兒子提供住所,每月匯款幾百塊到幾千元,仍無法支付健康狀況不佳老母親的基本開銷,認定兒子未盡扶養義務,判決兒子須將在松山區的房子還給老母親,全案可上訴。


文章出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房贈兒卻沒錢養老-母討房勝訴-074521747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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